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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批新能源汽车补贴共计41.46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3:17:28 来源:科技日报

   近日,宁波公布了2015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两家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销售的11辆新能源汽车通过审核,下达补助资金共41.46万元。

 
  今年7月29日,宁波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的通知,共有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2种车型通过审核备案。
 
  目前,宁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适用区域仅限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其余县(市)区,由当地参照《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政策 实行。补助对象是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的消费者。消费者须前往宁波已备案的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购置。购置时,直接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购 买新能源汽车。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宁波市本级及“老三区”地方财政补助在中央财政购置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补助总 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其中,个人、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按属地由市本级财政与“老三区”财政各承担50%。单位(社会团体) 团购5辆(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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