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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源车补贴发布 10米以上补20万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3:02:58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在基础车型基础上储能装置和驱动装置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化的扩展车型按照基础车型奖励标准的40%执行。
 
  纳入省财政补贴和奖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需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四、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辖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以及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五、公共领域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当地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电设施省级补贴资金、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分别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和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企业。
 
  六、申请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材料
 
  1、公共领域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购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附件3)和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3)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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