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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源车补贴发布 10米以上补20万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3:02:58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 号)精神,省财政对2015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对省内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奖励。为及时兑付补贴和奖励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江苏新能源汽车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乘用车);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对象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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