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应知的新能源汽车动态(2.26-3.5)
作者:靳新娜/整理 发布于:2018-03-07 11:54: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李克强: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3年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
报告称,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创新全域旅游示范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
2.人大代表:加快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回收法律法规制定
汽车行业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不出意料,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新能源汽车再次抢去了不少关注点。
近几年,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但由于这些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因此,并未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周善红表示。
基于上述问题,周善红建议,首先要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对动力蓄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同时强化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
其次,在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方面,周善红表示,要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回收则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对电池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挥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蓄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最大化利用。
周善红同时提出了要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两方面的建议。他认为通过研发动力蓄电池的自动化拆解技术和设备、开发正、负极材料回收技术、开展锂离子电池的循环技术研究等,可以提高对于铜、铁、铝、石墨等的回收率,为生产安全和环保方面提供保证。同时要制定相关激励实施细则,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等。
3.科技部:希望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要隔年翻番
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要达到200万辆,希望下一步能够隔年翻番,要达到这个目标,还需要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万钢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中国清洁能源汽车未来发展作出上述表示。
万钢介绍,新能源汽车方面,从2001年国家开始支持电动汽车研发,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又通过多部门合作,向市场推广应用,特别是企业作为主体参与,以及动员全社会建设充电设施,去年产销量达到了77万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要达到200万辆,也就是说到2020年要在2018年基础上再翻1倍,希望下一步能够隔年翻番。要达到这个目标,中国还得要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此外,万钢表示,新能源汽车也是当前应对大城市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推广应用。未来,中国也希望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并促进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真正解决困扰我们大城市的大气污染、能源依赖、交通拥堵这三大难题。
4.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在京成立
3月1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在北京成立,中心将汇聚国内外资源,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高地。
北京市市长陈吉宁表示,科技部批复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抢占新一轮产业革命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对北京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等具有重要作用。未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将服务全国和全行业,北京市将在人才引进、开放合作运营机制、产业承接落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首批联合共建方包括北汽集团、吉利、比亚迪、百度、清华大学、中科院电工所等21家企业和科研机构,涵盖整车制造、电池生产、互联网等各个领域。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将坚持企业主导、行业参与、政府支持和开放共享的基本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建。
5.北京市发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比新旧版本的《办法》文件,条目数量从16条精简到9条。
从新版的《办法》中可以看出,虽然取消了北京市新能源车“小目录”,但如果在北京市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依然要使用燃油车指标进行上牌,并且不会有地方补贴的优惠,只能享受国家补贴部分的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小客车车指标的申领方式上,依然沿用现在执行的轮候领取的方式,即按照申领者申请指标的时间顺序发放。2018年北京市5.4万个个人新能源小客车车指标已经在2月26日全部发放完毕,但轮候者依然有15万之多,如果在每年发放的个人新能源指标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现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车指标的个人,要在2021年才能拿到购车资格。
6.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日前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推动先进技术创新与应用、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等四方面,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特点,结合自身优势,以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为主线,分别从回收利用体系构建、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先进技术研发及应用、政策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确定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提出示范项目建设,明确参与试点工作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及综合利用企业等各方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控。
7.北京2018年第三批环保车型目录发布
3月1日,北京环保局发布《2018年度第三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包括2018年度第三批电动车型目录。江淮汽车、北汽福田、宝沃汽车、奇瑞商用车、北汽新能源等6家车企的16款电动车型入选。
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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