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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骗补波及上游企业

作者:王欣 发布于:2016-09-13 09:38:1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越是上游,受到的波动影响越大,被罚车企资金出现问题,其上游关联企业资金肯定会跟着紧张。但这次骗补事件影响的只是个别企业,主要问题还在于未来方向极不确定,政策总在变化,这个影响就更巨大了。”一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企业高层9月12日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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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补名单尚未全部公布,舆论关注度依然高涨,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新能源汽车“骗补”中,动力电池成为“骗补”关键载体。新能源汽车“骗补风波”很快波及到了上游产业链。
 
  “从某些骗补方式上看,制度设计本身没有问题,‘有牌无车’的问题肯定是出在车管所,车管所需要看到车架号才能上牌,这与行业、政策都没有关系,这是人的管理问题。”该企业高层表示。
 
  据2016年《新能源汽车蓝皮书》显示,部分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车型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部分企业产品性能虚标,部分电池生产厂家的电池组数“缺斤少两”,个别车辆甚至缺失电池。但部分车辆少装电池仍然可以按照《公告》信息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
 
  “关于车辆闲置的问题,如果有关部门说明新能源汽车要使用之后才能补贴,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该企业高层说。
 
  目前企业最痛苦的、对行业打击最大的,是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够。“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参与企业生产和管理,如果补贴补在生产侧,最好不要管企业车辆是否闲置,因为谁也不愿意把车闲置在自己手中。还有一点,国补和地补都没有给到企业,企业就只能等了。”上述人士表示。
 
  伯坦科技创始人聂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电池产能与需求并不匹配。“一方面,国家可以自建一个大国企,在供给侧进行自己供给;而另一方面,利用好经济杠杆。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过渡阶段,企业发展参差不齐上属于正常情况,这是客观经济规律。”
 
  未来补贴可否与电池产生关联?上述企业高层人士认为,不改变补贴着力点,怎样调整补贴政策都对产业发展无益。“补贴政策不能够与电池产生关联,本身国家在生产侧进行补贴就已经出现问题,如果补贴上游材料,问题会更多,国家越难控制、行政成本更高。所以补贴只能够向下移,向使用侧进行补贴调整。”
 
  所谓补贴向下转移,并非只是面向终端消费者,而是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进行里程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骗补,在实际操作中也容易实现监测。
 
  新能源汽车骗补波及上游企业:“有车无电”漏洞将被填补
 
  重点打击电池拆装骗补
 
  外界并没有将骗补的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府,企业则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但在此次骗补行为通告中表明,由于新能源车身、座椅、动力电池、轮胎等车辆主要部件不能进行唯一性追溯,导致不法企业通过拆卸、倒卖这些部件来获利。
 
  其中,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关联性不强,难以一一对应,多辆车可使用同一组电池,导致部分企业通过电池拆装、重复利用申请财政补贴。骗补名单中的“有车无电”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9月5日在《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6》发布及研讨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电池发展一定要认清两个问题:一是提高电池本身品质,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提高电池利用率,为再利用创造条件;二是努力实现电池的标准化,减少规格,为回收处理减轻负担。
 
  “市场上标准不一的电池,电池回收行业处理起来极其困难。随着我国电动汽车产业逐渐形成规模,电池的回收利用也越发重要,需要引起行业足够重视,并需要整车厂和电池厂共同支持推进。” 王秉刚说。
 
  另根据近日公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售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稿》),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进行了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体系。
 
  生产企业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需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方案,包括回收流程、负责回收的企业与各自的分工、经费来源等,并承诺按照要求进行回收。
 
  其中,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体系。对动力电池包编码,确保编码与整车产品的唯一对应性;保证上报新能源小客车销量数据时,附上每辆车对应的电池包编码;并统计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类型、型式、数量、重量、去向等信息。
 
  电池技术决定行业深度
 
  “新能源企业和产品准入规则,从工信部44号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和电池目录没有关系。另外,财政部目前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会对动力电池企业和产品提出一些要求,但不会简单地与电池目录挂钩。”9月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孟祥峰在《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6》发布及研讨会上表示。
 
  孟祥峰表示,电池目录制定的初衷还是为了规范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对电池生产企业在研发、质保、生产一致性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
 
  此外,工信部计划对电池规范条件进行修订,会进一步提高此前设定的产能、研发等各种技术指标。同时,加大对已经进入的企业进行抽查和检查,未来电池目录本会有一些动态的调整。
 
  “实际上,电池目录是自愿申报目录,此前电池企业都是去送检,这没有意义,但这次工信部加大对企业的抽检,这对行业政策来讲,是一种进步。”国轩高科总裁方建华表示。
 
  不过,来自整车厂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无奈,其实电池目录依然具有强制性,上汽的电池已经全部更换,尽管产能提升会很快,但最大的挑战依然来自于电池一致性,包括生产、工艺、人员、技术和环境等方面。
 
  “新能源汽车脱离市场,补贴也不可持续,估计未来新能源销量会出现大幅下滑,所以补贴退出后,对整个市场都将是致命打击。”上述整车厂的相关人士表示。
 
  他认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初期,需要政府介入,但新能源技术并非先进技术,只有当燃油车成本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成本快速下降时,新能源技术才有望替代燃油车。
 
  据《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6》指出,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现状和近期趋势为,到2020年,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新能源汽车产销达100万辆,市场占有率达70%;到2025年,上述汽车销量为300万辆,市场占有80%以上;2030年出口占总产量30%。
 
  该报告显示,新能源汽车产量在汽车总产量中的份额已经超过1.5%,锂电子动力电池性能得到显著提升,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整车性能显著提高,突破大功率非接触式充电技术难题,制动能量回收技术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到2016-2017年,我国三元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将突破240Wh/kg,电驱动系统倍增技术有望突破,一批A级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有望突破。
 
  但对比世界主要国家动力电池目标可以发现,到2020年,电池单体比能量发展目标基本在300-350Wh/kg,成本随着动力电池技术进步和产业化规模的增加,也将有较快下降。
 
  目前,各国的电池技术发展路线基本一致,在2020年之前,主要靠锂离子电池体系性能提高和成本降低来达到规划目标;2020-2030年,发展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等下一代电池体系;2030年之后,通过非锂离子电池体系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性能的进一步提高。
 
  同时报告指出,我国动力电池单体性能指标与国外相比几无差异,但由于单体一致性较差,且成组技术存在一定差距,成组之后的动力电池性能在功率密度和能密度方面与国外差距较大。
 
  在正极材料方面,日本从锰酸锂逐步走向改性锰酸锂、镍钴铝三元和镍钴锰三元等方向;韩国前期以锰酸锂为基础,近几年主要应用镍钴锰三元。中国目前仍以磷酸铁锂商业化为主,近期加快推出三元材料。
 
  “全世界最早的锂电池产生于中国,中国现在的电池技术,无论是单体性能和能量密度上都不比国外差,我国的材料体系与国外没有任何差距。”一家电池厂的高层表示。
 
  在他看来,国家最好不要搞产业政策,实用的、安全的产品就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过,此次车用电池技术路线图研究小组专家表示,我国还有很多动力电池企业缺乏研究力量,此次路线图的设计,实则为企业在技术方面提供方向性指导,避免投资失误和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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