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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6-02-24 14:49:33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本技术政策提出了废电池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 原则和方法,包括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和处理处置 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 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主要包括:
 
  1.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锌锰电池、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锂一次电池等)、二次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等。
 
  2.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动力电池组(包)、模块或单体电池。
 
  3.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4.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四)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污染物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 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体现生态设计、绿色回收与资源 循环利用的理念。
 
  1.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 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 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 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 统。针对不同类型电池利用相关的财政税收制度激励和约束废电池 回收参与方,促进资源循环体系建设。
 
  2.鼓励建立“物联网”型环保宣传和社会监督体系。引导公众 参与废电池的回收,提高废电池回收率,建立废电池污染的社会监 督举报机制。
 
  3.废电池再生应兼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原则,再生过程遵循 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污染物排放相结合、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 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4.鼓励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的环境监管,利用“物联网”逐步 建立废电池回收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回收过程的污染防控体系。
 
  (五)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行业规范条件审核,鼓励铅蓄 电池再生企业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废铅蓄电池再生 过程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的总回收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铅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到2020年,推动形成全 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减少铅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一)电池的生产过程应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添加与使用,鼓 励研发和生产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新型电池或替代产品;电池生 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应确保其进口的电池符合国家标准标注的标 识,明确标注电池回收标识、种类标识、有毒有害成分的含量等信 息;鼓励动力电池生产商设计时考虑电池的便捷性与拆卸性,便于 安全拆卸电池组(包)、模块和单体。
 
  (二)鼓励开展电池的环保宣传,以提高消费者环保意识;鼓 励消费者参与回收。经销商、零售商及其他销售渠道在销售电池的 过程中应设立明确标识,提醒顾客对废电池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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