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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强制采购节能汽车

作者:笑戈 发布于:2010-07-14 16: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发布,再次表明了政府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和力度,政府采购汽车的需求稳定,规模巨大,理应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应当大批量采购节能汽车。但政府采购相关专家认为,即使有财政补贴,也很难刺激政府用户更多地采购节能汽车,除非采用强制采购措施。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单纯地对购买节能汽车的政府用户补贴资金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政府采购本来就用的是国家财政资金,而采购节能汽车的补贴资金并没有补助给采购人个人,所以吸引力不大。“要使政府采购更多地采购节能汽车,就需要采用行政强制手段,这样才能使政府用户更多地采购节能汽车”。

  虽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制定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并定期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但遗憾的是,即使最新节能清单已经发布到第七期,依然没有列入汽车,只有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才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也就是说,即使政府部门想强制采购节能汽车,但因为汽车不在节能清单之列,所以不具有强制性。

  相关专家认为,节能减排是举国大事,汽车采购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理应发挥更大的政策引导示范作用,所以也应把节能汽车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强制采购制度,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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