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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汽车并非不能买

作者:笑 戈 发布于:2010-10-25 10: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段时间,汽车召回事件频发,上至进口豪华车下至自主品牌经济型车,动辄就召回几千辆甚至是几十万辆,有人因此称2010年是“汽车召回年”,这是不是说明汽车质量普遍滑坡、召回汽车不能买了呢?其实并非如此。

  车企频频大批量召回汽车,并不能说明汽车质量普遍下滑,反而说明车企重视汽车质量,在发生更大质量问题前,先把车召回来进行整改,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也证明车企很有责任心,可以说,召回对车企和消费者是双赢的好事。

  当然,在国内汽车市场,有些消费者对汽车召回还不理解和认同,他们以为被召回的汽车肯定是质量出现了重大问题,这样的车型不能买。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车企一度“谈召回色变”,对出现的问题总是藏着掖着,或者悄悄召回问题车辆。

  7月2日,国家质监总局以2004年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基础,起草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业内人士分析,《意见稿》一旦升级为管理条例,意味着汽车召回管理的监管范围、监管力度、处罚上限等将全面升级,这对不重视品质的车企也将产生更大的震慑,让他们不敢再隐瞒召回车型。

  据了解,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意见稿》扩大了召回的适用范围。《意见稿》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的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将汽车产品的进口商或者境外生产者在境内的代理商视为生产者。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如果汽车生产商隐瞒汽车缺陷,或未按照规定召回,将被处以销售货值金额最高50%的罚款。这一惩罚力度远远高于此前的规定,这也将促使车企在重罚预期之下加强自身质量的管理,一旦发现问题,便自觉进行纠正,包括新纳入管理范围的进口车型。

  另外,国内的消费者逐渐成熟,对隐瞒召回的车型会产生不信任感,最终导致该汽车品牌形象大跌。凡此种种,都将促使车企重视汽车质量并主动召回问题车型,因此汽车召回事件在短期内会不断增加。

  据国家质监总局统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6年以来,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302起,召回缺陷汽车394.6万辆,相当于每天召回1800多辆。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召回汽车是车企重视汽车质量和相关部门严格管理的表现,并不表示召回汽车不可以买,对于已经解决问题的召回车型,消费者仍然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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