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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新建小区将按停车位规划建设充电桩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5:13:35 来源:来源网络

   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本市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包括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均要求配建电动车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此外,《管理办法》也鼓励在现有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并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内建设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开放,这一类充电设施允许收取充电服务费,并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

 

 

好消息:新建小区将按停车位规划建设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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