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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企公车改革两年左右完成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08:16:26 来源:长江商报

  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说,湖北省明确保留车辆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并将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目前相关软件正在开发当中,一旦投入使用从将进一步杜绝“公车私用”。
 
  目前正制定地市州车改方案
 
  车改两月来,公车费用是否下降,省了多少钱?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直言,目前尚无详细统计,相关事宜尚需一段时间。
 
  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明显减少,全省总体节支率达到9.31%,省级党政机关节支率为7.98%,均达到中央要求的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的目标。
 
  该负责人说,2014年度,湖北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9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为44139万元。这意味着,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一年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目前正在制定地市州车改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公务用车改革。
 
  长江商报记者从荆州市获悉,目前荆州已经确定了市直公车改革车辆服务机构,3家评估机构、2家拍卖机构将分别负责市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及拍卖、交接交割等车改事宜。荆州市公车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中,有望近期出台。此外,武汉市也早在年初就对外声称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关于保留车辆,湖北省车改办上述负责人介绍,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标准为: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核定1辆。应急用车编制标准为:市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到5辆,其他市级直属机关原则上每单位1辆,少数任务较重单位2辆;县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到4辆;各乡镇核定1辆,少数面积大、交通差的边远山区乡镇保留车辆总数不超2辆(仅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新增车辆)。
 
  公车减少的同时要对公务员实行车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可以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市、县、乡车改完成后,湖北省还将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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