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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起对轻型汽油车国六实施要求进行调整

作者:王骁 发布于:2020-06-30 19:27: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8号)的有关规定。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
 
    通告称,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限值(以下简称“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
 
    首先,在本市生产、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限值6.0×1011个/千米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本市生产、进口及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的要求。
 
    其次,北京市将设置3个月注册登记过渡期。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PN限值为6.0×1012个/千米的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从外省市迁往北京市的车辆,应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无纸质登记证书的,以公安部门系统转移登记时间为准。本地购买的车辆,购车发票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即可。
 
    据悉,此次调整仅针对PN限值,除PN限值外的其他规定仍按照《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京环发〔2019〕15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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