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失误致山西消防车辆采购废标
6月23日晚上,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救援局扶贫消防车辆集中采购项目对外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在4天前的6月19日,本项目已经发布了一次公开招标公告,但在4天后就发布了废标终止公告,接着又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
知情人士透露,本项目是为山西省贫困县消防支队配备的消防车辆,相关单位非常重视,采购前还组织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但第一次招标还是出现了问题,只好废标重新招标。
为什么这个项目经过专家论证后仍然会废标呢?
据了解,只因该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时对投标供应商要求,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在其他公务车采购中项目,这种要求本无可厚非,但在消防车领域有些不同,因为有些品牌特别是进口品牌只是国内的代理经销商,不是制造商,按上述要求就不能参与投标,这就导致本项目的选择范围缩小了,有些包甚至可能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所以说,本项目虽然进行了需求论证,但还是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出现了小失误,仍然导致项目废标。
1275万采购11台消防车
据了解,本项目预算金额1275万元,共分6包,共计采购11台消防车,第1包,抢险救援消防车 6台,预算600万元;第2包,干粉消防车1台,预算90万元;第3包,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8吨)1台,预算100万元;第4包,12吨水罐消防车1台,预算95万元;第5包,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预算210万元;第6包,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预算180万元。
本项目还对消防车的发动机功率、驾驶室人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本项目还需要落实涉及进口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相关人士介绍,山西省贫困县消防支队消防车缺口较大,本项目就是专门扶贫的消防车采购项目,因此希望既能落实相关政策功能,也能把钱花在刀刃上,采购到性价比更高的车型,希望能有更多品牌参与本项目。
资质要求缩小供应商范围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项目,本项目代理公司在5月18日组织3位专家对本项目需求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功能目标、验收方法等方面的论证,并于6月6日论证通过后,6月19日,代理机构信心满满地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
但是,过了几天,代理公司和采购人收到反馈,有些极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无法参与投标。
原来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有一条要求:“本项目1至6包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导致有些包次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为了圆满完成采购任务,让更多的消防车品牌能够参与本项目,他们只好通过审批废标后重新招标。
相关专家表示,本项目虽然经过了专家论证,但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严,缩小了供应商的选择范围,算是一个小失误。当然,不能因此说专家不专业,只能说采购人对采购需求表述不够清晰,没有与专家进行充分的交流,导致本项目出现了波折,建议在项目论证时参考兄弟单位的类似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据悉,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8:30至2020年7月01日 17:00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14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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