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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为省级机关集中购置和配发公务用车

作者: 发布于:2019-02-27 09:13:45 来源:四川日报
  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超过半数

  本次更新配发公务用车共计10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53辆

  采购的新能源汽车价格和排量都符合国家和我省“双18”公车配置政策要求
 
  2月20日,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的首批省级机关更新公务用车集中配发仪式上,53辆即将挂绿牌的崭新国产混合动力新能源小轿车引人注目。“本次更新配发公务用车共计104辆,其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超过半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首次为省级机关集中购置和配发公务用车,也是我省首次较大规模为省级机关集中配发新能源汽车。
 
  2015年我省公车改革启动后,一些单位保留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等原因需要“退役”。“对于更新补充车辆,中央和我省已有具体规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负责人说,国家要求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30%。同时,我省去年出台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等车辆购置更新时,应当以采购新能源汽车为主。此次集中配发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这次更新比例的51%,充分体现了我省党政机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带头低碳出行的决心。
 
  记者在现场看见,这次采购的新能源汽车均为某国产品牌某型混合动力新能源小轿车。该型汽车汽油发动机排量1.0升,油电混合行驶里程700余公里,纯电模式为53公里。此外,该车采购价格和排量都符合国家和我省“双18”(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公车配置政策要求。
 
  配发仪式现场,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等省级单位的相关同志签收了这批车辆,随后车辆供应商还开展了使用培训。“此前担心更新配备纯电动汽车,在充电、续航等方面会遇到不便。”一家执法单位的接车人员告诉记者,这次配发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希望在今后有良好的使用体验。一些在蓉省直单位驾驶员还表示,使用新能源绿牌车不受成都市区限号规定的约束,可以缓解机关用车紧张程度。
 
  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的规定,他们汇集了省级单位更新车辆的需求,经审核审批后纳入财政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并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集中采购,此举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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