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车企怎么看
作者:葛胜征 张静 发布于:2019-02-26 16:36: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月13日在财政部官网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以下简称“9号文”),对当前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包括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对此,绝大多数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采访的车企都对9号文持肯定态度。他们希望9号文能消除当前节能环保清单制度的弊端,以利于我国政府绿色采购事业的发展。
希望简化流程 增加频次
对之前的节能环保清单机制,车企早就颇有意见,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流程繁琐、频次太少。
对于车企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就必须不断开发新车型来满足用户需求,无论是乘用车企业还是专用车企业每年研发数十款甚至上百款新车型很正常,但是按照之前节能环保清单的制度,不仅流程繁琐,而且每年只在1月和7月分两次发布,这就导致错过发布期的新产品无法进入清单,也就不能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享受加分政策。
所以,很多车企希望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后续细则规定,能够简化流程、增加发布频次。
“清单半年发布一次太少,应该每月发布一次,比如分双月或单月发布,至少也得每季度发布一次。”某专用车企业相关人士表示。而另一车企也希望4月1日起后实行的品目清单管理制度能一年多次或每月一次发布清单,或者品目清单只列出参加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类目,在每期清单中列出新入围的产品及取消的产品,而具体型号及有效期依据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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