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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举行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公开招标

作者:修霄云 张静 发布于:2017-12-22 09:48: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党政机关均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今后扩大对新能源车的采购,且细化、严控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基本控制在12万元和18万元以内。

  响应国家政策。12月12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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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投标时间,共有47家主流汽车厂家参与了投标,竞争很激烈。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现场发现,距离开标还有一个小时,各汽车厂家就已陆续来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等待项目开标。

  临近开标时间,开标室座无虚席,大家时刻关注着开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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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单位来了4个人,非常重视此项目,很希望最终能成为入围中标供应商。”一位投标企业代表说。

  现场唱标时,在最低销售现价的基础上,汽车厂家都给出了极富诚意的优惠率,有的优惠率甚至超过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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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年半的时间,即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新能源车采购比例将增大  竞标激烈

  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要带头使用新能源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2016年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比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此次北京市公务用车定点购置公开招标紧扣国家政策要求,只分为两个包,即燃油车辆(第1包)和新能源车(第2包)。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人员介绍,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加大对新能源车采购的要求,作为政府部门,应该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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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新能源车招标还进行了细化,在对市场和采购单位需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新能源车的招标不仅包括新能源轿车,还有客车、载货车以及特种专用车辆等,只要是新能源车都可以来投标第2包。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北京市对新能源车的政策和要求,投标的新能源车仅限于纯电动车。

  现场新能源车企竞争堪称激烈,有30余家投标,和燃油车的37家相比,数量旗鼓相当,足可见新能源车企对政府采购的重视,同时对采购单位也是一利好消息,新能源车的可选择余地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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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用车需求增加

  记者在现场发现,与以往相比,来投标的客车、特种专业用车的企业在增加。

  这与国家的公务用车需求转变息息相关。现在公务用车已从领导用车、业务用车向专用业务用车及执勤执法用车转变,民生项目越来越多,一线业务用车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此次北京市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涵盖了政府采购需求的各类车型,充分考虑到了一线执法执勤业务和工具用车的需求,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分包中除了乘用车,都包括客车、载货汽车和特种专用车辆。

  “现在采购单位对专用车的采购确实在增加,但难以形成规模,基本上一次只采购一辆或者两辆,而且大多数采购单位对专用车的企业和车型了解较少。成为本项目入围中标供应商,就能更好地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供货服务机会将大大提高,同时也方便了采购人。”一位专用车企业的投标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共三个部分,包括商务部分20分,技术服务部分50分,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但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

  遗憾的是,在唱标现场,有些投标企业的唱标一览表出现了一些失误。例如,有的没有加盖公章;有的写错竞标产品折扣率;有的没有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一览表等。

  在每次投标中,几乎都会有汽车厂家出现投标失误的情况,希望大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一个小失误,有时可能是虚惊一场,但更多是因此而错失了投标机会。

  本项目中标结果将于近日公布,并将尽快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综合查询系统中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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