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霸王条款终结
2016年不得不知的汽车新规与变化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11:24:56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你是否遇到过新车因为没去4S店保修,出了问题时被拒绝提供质保服务?在爱车遇到了冰雹、台风的袭击后,保险公司以自然灾害为由不予理赔?2016年1月1日起,对以上的这些情形的处理将有所改观,汽车消费者将得到更多的实惠与方便。另外,2016年对于车企而言将有更为严格的燃油消耗指标,电动汽车也有了新的充电标准。这些即将实施的新规定与政策绝对值得了解。
2016年不得不知的汽车新规与变化
1. 维修保养不必去4S店 霸王条款终被取消
变化前: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也是人们常说的“脱保”问题。
变化后: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解读: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给爱车进行维修保养的服务方。也就是说,如果以后4S店有诸如“你在别人那修,出现问题4S店不管”的说法,将涉嫌违规。
2. 不能强制使用原厂配件 “同质配件”时代来临
变化前:在4S店修车,往往被要求强行使用原厂配件。
变化后: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除了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而且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解读:新规实施意味着所谓的“原厂配件”将不再是消费者必须选择的,车主可以自己购买一个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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