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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家车企被工信部特别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0:44:3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当记者问及工信部两年内不受理公示车企新产品申报等业务时,该人士表示,工信部劝退的是改装厂,但是现在中大燕京生产汽车底盘的部分还在生产,不会被劝退。
 
  除中大燕京汽车外,另有91家企业出现在公示名单上。与2013年被公示的48家企业相比,本次的数量接近两年前的2倍。业内专家表示,这实际上是向上榜的车企亮了黄牌,从上一批被公示的企业来看,重新恢复活力的企业很少。
 
  根据工信部要求,两年内不受理被公示企业的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 续。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直接打掉了这些企业的“壳资源”,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让一些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退出市场。
 
  说法:企业退出存中梗阻
 
  我国的《破产法》自2007年起就开始实施,既然已经扭亏无望,为何僵尸企业不能破产退出或被优质企业兼并?在李曙光看来,虽然有些僵尸企业已经无力生产经营,但是还有“壳资源”可用。
 
  李曙光表示,“2014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不到2100件,前年才1998件,但是每年在工商局注销执照的有70多万家企业。这就说明,现在以行政方式退出的企业占绝大多数,通过法律渠道破产的企业不到0.3%。”为何《破产法》近乎闲置?在李曙光看来,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破产的市场文化,“一些地方领导的观念比较落后,认为本地的企业破产是不光彩的事情,甚至还对一些僵尸企业给予了有违公平的保护措施。”此外,李曙光也提及,企业破产涉及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的处置等需要协调的事情较多,牵扯面广,有些法院嫌麻烦,也不太愿意受理破产案件。
 
  宁愿成为“僵尸”也不愿意走向破产程 序,对于地方政府和当事企业来说,也有其“难言之隐”。一位钢铁业人士就曾对媒体表示,“亏损的企业都不敢停产,因为一旦停产,银行会催要贷款,死得更 快。”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主任郝玉峰说:“地方政府一般不会轻易让企业破产。一是保税收,二是担心出现大量失业。不仅不让破产,甚至如果当地企业被外来 企业兼并重组也不愿意,因为这涉及到税收和经济数据统计,这都是和当地政绩挂钩的。”
 
  此外,郝玉峰向记者提及,他在调研时发现,一些地区的企业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融资担保链,如果一家破产甚至可能波及其他运营正常的企业,因此地方政府也担心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出手相救成为企业免于破产退出的主要手段。
 
  近来,高层密集表态要加大处置僵尸企业力度。山东、浙江等地也已开展针对僵尸企业的摸底行动。李曙光认为,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不但占据资源,而且可能 造成市场信息扭曲,潜在风险大。他说:“现在必须将《破产法》有效利用起来,让该破产的企业有序退出,才能形成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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