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警支队专用汽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专用汽车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专用汽车 数量详见第九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179万元人民币 自筹内资金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12月7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12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月 22日 9:00 时至 9:30 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5年12月22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宋长海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