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经费占比下调政策四大看点
作者: 发布于:2015-05-07 16:34: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看点二 公开招标成政府采购方式主旋律
首先,采用公开招标这一采购方式,将更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应为主要采购方式的硬性规定和确定这一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关系之概念。
其次,政府采购活动在使用何种采购方式时,只要符合有关资格和条件的,首先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不得擅自或私下采用未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而采用五种特定采购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国际经验也表明,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无论是透明度,还是程序合法和规范化上都是最富有竞争力及挖掘潜在参与供应商的,也更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该采购方式具有信息发布透明、选择范围广、竞争优势大、公开程度高等特点;所以,公开招标已成为各国的主要采购方式或首选采购方式(如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把公开招标作为最能充分实现资金的经济和效率要求的方式,要求借款国以此作为最基本的采购方式)。
第五,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之所以深挖有潜在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厂家等)有机会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这是因为有益于实现采购最优化的目标。
最后,这一采购方式的更换和改变,将有助于调动和调整参与竞争供应商(生产厂家等)的汽车占"三公"经费低比例的根本性状况,将更有利于凸显政府采购汽车占"三公"经费低比例的价格和质量之新看点。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访东风雷诺执行副总裁胡信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