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能源车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1:15:26 来源:电动车时代网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5月13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加强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意见稿》指出,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发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市人民政府应制定新能源机动车发展推广规划,将新能源机动车纳入政府采购名录,采取措施促进新能源机动车配套设施建设。
西安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总量。应加强行人、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道路的自行车行驶和行人步行条件。提倡公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降低非公交类机动车使用强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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