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车改革方案下月15日前上报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08:55:09 来源:山东商报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继《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之后,济南市公车改革方案制定已经全面铺开,按照要求将于12月15日前上报。
济南公车改革
省城一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刘先生,最近刚买了一辆20万左右的轿车。“这不是马上公车改革了吗,以后公车开着不方便了,干脆自己买个车,车补的费用养车也差不多,而且两口子都能开,也方便。”记者了解到,类似于刘先生的例子,在省城并不少见,随着公车改革的推进,很多公务员已经开始主动摆脱“公车依赖症”。
在公车改革方案中,公务用车待遇问题是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山东省方案规定,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省级党政机关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各地要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交通补贴标准。各市之间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级党政机关和济南市执行同一标准。
在济南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如果到济南较远的地区处理公务,如何处理呢?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在城区范围内,需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如果要到较远的区域,如商河、平阴等地,公务交通费用可以进行报销。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苏州张家港:矿砂场变身汽车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