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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20: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

项目编号:ZXFZ-2017-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16211转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

地址:闽清县

联系方式:林云0591-22350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鑫0591-87616211转81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道路清扫车

环卫

1辆

630000

底盘DFL1160BX1V,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

林云0591-22350737

闽清县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2)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 投标供应商所投道路清扫车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车辆公告技术参数的有关证明材料。(4) 投标供应商所投道路清扫车须有免税公告复印件,否则须承诺承担车辆上牌的相关税费。(5)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12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s/html/?468.html)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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