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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叶县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5 0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叶县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叶县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YZC2017-GB-10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60万元

2.4、采购数量:5

2.5、基本参数(详细参数及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警用SUV参数

1

车身外部

1.1

车身结构*

承载式车身,符合国家C-NCAP(中国新车评价规程)五星级碰撞测试评分

1.2

车型*

SUV

1.3

外形尺寸(mm) *

4600≤长≤4650 1800≤宽≤1850,1600≤高≤1650

1.4

轴距(mm) *

2700

1.5

整备质量(kg*

1500

1.6

乘载人数*

5

1.7

车身颜色*

白色

1.8

雾灯*

前雾灯、后雾灯

2

发动机、系统结构

2.1

发动机型式*

1.8T

2.2

油箱容量*

50L

2.3

燃油种类*

汽油

2.4

环保标准*

国Ⅴ排放标准

2.5

变速箱*

6AT

2.6

转向系统*

方向盘、EPS电动助力转向

2.7

制动器*

四轮碟刹

2.8

驱动方式*

两轮前驱

2.9

安全性*

ESC/TCS/EBA/EBD/ABS/安全气囊/电子手刹

2.10

最大马力(ps)

180

2.11

最高车速(km/h)

120

3

内部设备

3.1

座位

5座可调节式皮质座椅

3.2

安全带

全车53点式安全带

3.3

空调

自动恒温空调

3.4

多媒体影音

9吋显示屏,支持USB/CD播放、全车6扬声器

3.5

仪表

行车电脑、LCD/LED液晶仪表(亮度可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品牌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多家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按报名先者为准);

3.4、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类似供货业绩;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投标人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5日至 2017 69(工作时间)到叶县叶鲁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南平安佳苑一楼报名;

4.2、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全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4.3、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人员未能到场、报名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4、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5、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627153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8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9375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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