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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06 10: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A包(二次)
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A包(二次)
二、采购编号:HLZB-2016566-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A包:多功能抢险救援模块车1台;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80天内(日历天)
五、质量:合格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5、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列入违约单位;
6、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
7、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8、所投车辆必须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9、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1、投标人需携带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审查后,方可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39969119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1833609189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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