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CT-17006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9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468号
联系方式:石主任0311-858015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阳0311-8308697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划分:电动巡逻车采购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电动巡逻车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要求;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商,经销商需出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本次招标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投标人仅接受一个; 4、投标人出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海岸快捷酒店十一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设备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须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用 |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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