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21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20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号:GG-2016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该单位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21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货物且能完成该服务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21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21吨泡沫消防车1辆。
3.采购预算价:100万元。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5年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投标人所投货物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Ⅳ以上环保目录标准。
(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使用地气候条件及燃料标准。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声明书,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
(6)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中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三证的均按此条执行);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1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13.投标保证金:①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②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17:00止。
15.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招 标 人:昭通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昭通市团结路46号
联系 人:熊斌
联系电话:(0870)2858009
招标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三楼)
联 系 人:陈望
联系电话:(0871)66179275、13668718564
传 真:(0871)6617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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