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2016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寿光市2016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一、 采 购 人: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寿光市银海路与龙泉街交叉口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联系方式:0536-5855132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YF2016-1123A342
四、项目名称:寿光市2016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
五、采购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 预算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现采购低速高端电动公务车约13辆,大型电动商务车约1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98万元 |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7日,方式:自行领取,售价:200元/套。
八、开标日期:2017年01月13日 开标地点:寿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姜泉 联系电话:0536-5855132 传真:0536-5855137
十、其他: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7日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