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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29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购置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购置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购置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项目

       2.2招标编号:2016-08-791

   2.3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   1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购置内容:标准型扫路机1台;便捷型扫路机2台;小型扫路机1台;3.5立方垃圾收集车5台;5.5立方垃圾挂桶压力推板转运车1台;26型环卫保洁三轮车200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6标段。 

      第一标段:标准型扫路机采购

      第二标段:便捷型扫路机采购

      第三标段:小型扫路机采购

      第四标段:3.5立方垃圾收集车采购

      第五标段:5.5立方垃圾挂桶压力推板转运车采购

      第六标段:26型环卫保洁三轮车采购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公司情况自行选择标段报名,标段不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829日至 201692,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新舒建材城3)

4.2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829日至 201692,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新舒建材城3)

5.2招标文件费:8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新舒建材城3)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9388880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杨女士

 话:1346105889115516995725

  真: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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