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公安局电瓶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葛市公安局电瓶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长葛市公安局(采购人名称)委托,对长葛市公安局电瓶巡逻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长葛市公安局电瓶巡逻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6〕033号;
2.3项目地点:长葛市;
2.4规模:采购预算价81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6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8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
3.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3.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四轮电瓶巡逻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1、《投标报名表》两份。《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一份;(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带齐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c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618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