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皮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HT2015139号
采购人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主任 13315786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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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西环中路军分区招待所院内北楼一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27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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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皮卡车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参数要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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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并注册,且具有相关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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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西环中路军分区招待所院内北楼一楼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2月3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3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项目联系人:郑周 联系方式:0317-2027906 |
孟村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760998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