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救护车辆装备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救护车辆装备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救护车辆装备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QHYZB-201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玉松
项目联系电话:0335-59436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凯湖路6号
联系方式:韩玉松、0335-59436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瑞乔、0335-3692198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救护车辆装备器材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01月05日
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救护车辆装备器材采购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凯湖路6号 |
采购人联系人:韩玉松 0335-594365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资金来源:自筹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内容简述:消防救护车一辆及配套。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45天(日历日)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投项目须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对供应商条件的要求,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一份项目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代理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注:(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01月06日至2016年01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开标、评标地点: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项目联系人:尹瑞乔 |
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
备注: |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6-00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投项目须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对供应商条件的要求,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一份项目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6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