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轮式装载车、压缩车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轮式装载车、压缩车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轮式装载车、压缩车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轮式装载车、压缩车等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 09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第一标段:轮式装载车,无泄漏垃圾压缩车,密封式垃圾转运车,密封式垃圾箱勾臂车;第二标段:封闭式垃圾箱,垃圾桶(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质保期:一年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12月以来的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4供应商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1月5 日至2016年 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2、2013、2014年以来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 月27日下午14:30 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