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已由汴顺环卫【2015】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XJ-20151230
2.3项目总投资:约90.6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后翻式自卸汽车 | 2 | 辆 |
2 | 高压疏通清洗车 | 1 | 辆 |
3 | 双排座自卸汽车 | 1 | 辆 |
4 | 轮式装载机(30) | 1 | 辆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货物质量: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3.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1月0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13号窗口
4.2供应商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如系委托投标)、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一个包段。
4.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6 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4.7、开标现场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月0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13603788123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1823783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