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公安消防大队车辆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骅市公安消防大队车辆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BHY-2015-01120
招标人名称:黄骅市公安消防大队 |
招标人地址:黄骅市 |
招标人联系方式:滕奉军 0317-5335181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龙 13011998966 |
招标范围:一标段:个人防护器材(防穿刺手套、防高温手套、防化手套、救援护膝护肘、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手套、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靴、消防Ⅰ类安全吊带、消防Ⅱ类安全吊带、消防Ⅲ类安全吊带、消防安全腰带、消防护目镜、消防轻型安全绳、消防手套、消防通用安全绳、消防头盔、消防腰斧、消防员呼救器、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专用救生衣、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二标段:灭火救援装备(救援支架、绝缘剪断钳、卡扣快口变口、空气充填泵、两口分水器、80/65变口接口、常压水带、多功能担架、多功能挠钩、多功能消防水枪、防爆手持电台、高压水带、隔离警示带、机动链锯、手提式强光照明灯、无齿锯、液压破拆工具组、移动式消防炮、直流水枪、中压水带、冲锋舟);三标段: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详见采购文件)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一、二标段: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供货; 三标段: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供货。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提供相应产品的售后服务保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液压破拆工具组,移动式消防炮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二标段);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一标段: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消防专用救生衣;二标段:多功能消防水枪、手提式强光照明灯、液压破拆工具组、移动式消防炮、直流水枪、冲锋舟,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售后服务保函、检测报告(液压破拆工具组,移动式消防炮,二标段报名单位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递交。 三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公安部3C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3C认证证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递交。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
黄骅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223756 |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