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11执法电瓶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168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11执法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11执法电瓶车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名代理商拿到授权的,以先拿到授权的投标单位为有效,若授权时间为同一天的以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标书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体系认证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原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以上证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037166980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沛浩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 5160 1000 5452
财务咨询电话:0371-6595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