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大名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大名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8070020010
项目联系人:郑静怡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大名县公安消防大队机关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万大路北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142792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315050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完税证明、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证明(企业所属地社保中心出具)、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公安部3C认证原件。3、非产品生产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6、开标时须持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数量:中型水罐车1部,综合性抢险救援车1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