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所申报的应急车一台(A包)体检车(B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5041075 2.招标项目名称:应急车一台(A包)体检车(B包) 3.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 30437328 | 应急车 | 台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30437198 | 体检车 | 台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5年11月16日 17:30至2015年12月08日 09:15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投医疗车投标车型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医疗特种车公告的产品。(提供医疗车公告目录) 5)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 6)车载内纳入医疗设备管理的设备须提供国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7)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投医疗车投标车型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医疗特种车公告的产品。(提供医疗车公告目录) 5)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 6)提供所投X光机国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7)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5年12月03日 09:15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15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08日 09: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213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518101 咨询电话:0755-29993888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48155 传真:0755-27758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