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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约车: 交通运输部“纳谏”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08:10:35 来源:新华网

  中央立法先行 推动地方试点
 
  对于地方试点和中央立法的关系,与会主要专家均认为交通运输部此次对网络预约车进行规范十分必要,中央应该提出政策制度框架,同时发挥地方积极性,进行主动改革探索和实践。王静表示,“对于是中央先立法还是地方先试点,我个人认为交通运输部出面是更好的,而且非常有担当。如果等着它任意发展下去,到那时即使想规范难度将非常大,很难再有办法去规范了”。
 
  郭继孚认为,当前“专车”发展已经引发了社会稳定、乘客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制定政策予以规范,十分必要。如果国家再不立法,而是“让子弹飞一会”,是政府不作为的表现。
 
  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参与深圳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方案制定工作的韩彪认为,如果交通运输部不出一个原则性的框架性政策,很多城市就不能有效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一个是有的地方需求不大,另外,有些地方也没有能力去搞”。所以如果有中央立法在前,对于地方政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有很好的借鉴性,“中央立法设置好底线,地方政府在底线之上将有充分空间可以调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中央立法没有问题,但应突出原则性底线性的规定。“确实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或者是消费者权利保护,可以做一个补位性的规定,把平台责任到底是什么说的清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表示,不能沿用过去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传统出租车方式来管理新业态发展,对《管理办法》中如何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管理,以及第三方平台保险责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表示,对新业态的管理,需要创新监管体系,在价格和准入上应当制定原则性的规定。
 
  座谈会结束时,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将会与其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交通运输部将站在构建科学、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的角度,用包容开放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研究所有意见和建议,汇集全社会的智慧,使出租车改革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让老百姓有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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