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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经开区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9 0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对《2016年西安经开区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西安经开区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6-HW-QC-10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区管理委员会

    址:西安市凤城九路

联系方式:029-86515409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883649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车辆及器材采购。

项目用途:消防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A

18米多功能抢险破拆车

1

485万元

B

72米高喷消防车

1

710万元

C

城市主战消防车

1

180万元

D

防化洗消消防车

1

580万元

E

侦检机器(消防无人机)

1

45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所投国产车辆须为列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公告名录的产品;

4.所投车辆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F证书;

5.所投车辆或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是按行业标准在有效期内);

6.进口底盘消防车须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其代理资格的有效文件(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供应仓库的相关证明文件);

7.国产车辆或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进口车辆须提供总代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其代理资格的有效文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需提供);

8.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99- 2016919日,上午09:00-17:00下午13:3017:00时(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会议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包,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10914:00

2.开标时间:201610914: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二楼第一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增伟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传真:029-88364982-8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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