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HGS-2016HW-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40000元
四、采购数量:48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
单价(万元/台) | 总价(万元) | ||
电动巡查车 | 48台 | 5.5万元 | 264万元 |
本项目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如投标人为投标车辆的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车辆的合法授权函。
(四)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完毕当场退还)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28日 至 2016年10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月路 |
联系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802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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