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公务车招标 规范中走向精细化
对比近几年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不难发现,作为较早实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垂直单位之一,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导的公务用车招标采购越来越严格细致。
图为开标现场。摄影/葛胜征
在早期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中,国税系统只采购轿车,后来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变化,车型不断丰富,增加了面包车和越野车。国税系统是以入围率来体现各车型之间的竞争,从早期的70%、60%的入围率,到后来有些品目最低30%的入围率,体现了国税系统对车型入围门槛的提高,促使供应商更加重视并报出更高价格优惠及服务承诺。国税系统协议供货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比较细致,需要提供环境或质量管理方面的相关资质条件。国税系统协议供货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以投标报价与出厂价的增长幅度作为价格分值的主要评审依据,并要求以车辆生产厂商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辆购置税时所报的出厂价为基准,这种要求最大限度地挤干供应商虚报价格的水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协议供货期限调整为每半年一招,也体现了国税系统对采购人需求和市场行情的适应。
车型不断丰富 价格不断下调
根据各地国税系统采购人具体需求的不同,国税系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所招标的车型也在逐年丰富和细化。
在2006年的招标文件中,国税系统只把轿车作为采购车型,当时根据不同的价格区间分为5个包。后来到2008年增加了面包车车型。再后来到2010年,又首次将越野车纳入协议供货范围。采购包项也由原来的两包增加为三包。分别是第一包轿车:三厢5座(独立后备箱)乘用车。第二包面包车:6座(含)以上19座(含)以下中小型普通空调客车。第三包越野车:5门、5至7座、四轮驱动乘用车。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本次招标采购包括上述三类车型的供货及售后服务。今年所采购的车型与去年基本相同,只是最后把第三包越野车细化为:本项目所指越野车为5门、5至7座、四轮驱动汽油乘用车。
另外,根据不同的价格区间,每一包又分为不同品目,比较受关注的轿车分包,以前轿车排气量和价格的要求是2.0L(含2.0L)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标准,而现在则成了1.8L(含1.8L)以下,价格在18万元以内。越野车也从去年的最高的50万元下调为今年的最高34万元,体现了国税系统严格按新配备标准进行采购。
淘汰率逐渐提高
每个公务用车招标项目,都会有一定的淘汰率,以体现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他们更加重视从而报出更高的价格优惠和更好的服务承诺。国税系统近几年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淘汰率不断提高,使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加剧。
在2006年的招标中,国税系统要求的入围率是70%,也就是说淘汰率只有30%,到了2008年,入围率降低到60%,也就是说淘汰率提高到40%。2010年的中标原则为:轿车第一、二、三品目入围率为30%、第四品目入围率为50%;面包车、越野车第一、二品目入围率为30%、第三、四品目入围率为50%。2011年的中标原则:轿车第一、二品目入围率为30%、第三品目入围率为40%;面包车第一、二品目入围率为30%、第三、四品目入围率为50%;越野车入围率为60%。这样计算下来,这一次招标过程中最高淘汰率达到了70%,远高于以前的40%,而平均淘汰率也高于以前水平,汽车厂商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提高淘汰率是因为有些车型入围后采购人也较少采购,所以要增加入围车型的集中度。另外,这样也使供应商之间竞争加剧,有利于他们报出更高的价格优惠和更好的服务承诺。
资质要求严格细致
国税协议供货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与其他公务车采购项目要求类似,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企业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资质文件。但国税系统在环境资质要求方面较高,还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在2008年国税系统汽车协议供货项目中,就有多家投标供应商最终因为缺少一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而被拦在了门外。不过从2010年开始,这一条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资质要求。
另外,之前的招标文件中还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全国的25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投标产品销售服务机构”,在2010年后也被删除。这样,一些刚进入市场的品牌,也有了与老品牌同台竞争的机会。
尽管在某些方面入门资质有所放宽,但在对后续服务保障方面要求却更为严格。比如,2010年开始,招标文件要求在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上报其中标车型的最新出厂价、市场交易平均价格以及中标车型价格、配置调整有关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2011年又调整为:投标人(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书面上报其中标车型的最新出厂价、市场交易平均价格以及中标车型价格、配置调整有关情况。
压缩报价水分有优势
政府采购具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因此各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都把价格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价格优惠也成为供应商获得高分的关键因素。
从一开始,国税系统就把价格作为很重要的评分因素,他们以投标报价与出厂价的差值作为增长幅度,并以此作为价格分值的重要依据,这与其他项目有所不同。
在早期的招标中,国税系统只要求投标厂家自报出厂价,后来改为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分别报出各品目投标车型的出厂价(车辆生产厂商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辆购置税的价格)、投标报价和增长幅度。
由于国税系统有每一个厂家的申报车辆购置税的价格,这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厂家虚报出厂价,挤干了价格水分,使采购人获得最大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用这种方式并非不让供应商获利,而是希望供应商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基础上,尽量提高价格优惠,以实现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投标点评
底价透明 厂商调整报价策略
参加过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招标的供应商都知道,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过程中在控制价格方面有独到之处,由于国税系统对各厂家的汽车价格“知根知底”,因此采用了一种与其他部门汽车采购项目不同的报价方式,国税系统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分别报出投标车型的出厂价、投标报价和增长幅度,投标报价包含产品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价格。
并且在综合评分过程中,价格占据了50%的分值,这样一来,如何准确制定投标报价成为投标供应商在国税系统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项目中能否胜出的关键,而报价也成为这个项目中最被人们重视和津津乐道的焦点话题。从现场投标汽车厂商的报价来看,自主品牌比合资品牌优惠幅度更大。从投标车型上来看,所投车型中轿车的报价增长幅度比面包车、越野车要低,增长幅度大都在20%以内,而面包车、越野车的报价增长幅度则有很多超过30%,本次投标报价最大的特点就是,汽车厂商积攒了多次投标经验,开始调整报价策略。【详细】
投标贴士
小差错酿败局 深究标书很必要
都说投标是个需要细心踏实的技术活,每次开标不仅考验着供应商对标书的研究程度,还充分体现了每个供应商的投标策略。当然,所有的策略都是基于标书的规范所制定的,在国税公务车开标现场,无论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亦或是作为后起之秀的新进供应商,都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状况。
3月30日9点,国税公务车采购正式开标,当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已经拆封标书,准备唱标之际,一位厂商的大客户负责人才姗姗来迟。按照标书规定,9点前供应商就应全部入场,迟到或未出席开标将视同弃权,这位负责人因为迟到短短5分钟就丧失了竞标机会可谓实在让人惋惜。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几乎在每次的公务车投标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供应商因迟到导致丧失竞标权,而这种“小失误”的屡次出现却没有引起供应商的足够重视,就像冲锋陷阵的士兵一样,拿枪冲锋却不带子弹,怎能吹响胜利的号角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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