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期待批量集中采购
当中央单位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今年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时,当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批量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时,批量集中采购的诸多优势开始进入世人的眼球,开始寻求将更多的政府采购品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
目前只是对部分货物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人指出,在大宗货物采购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汽车采购,是否也符合批量集中采购的条件,如何从目前在公务车采购中广泛使用的协议供货过渡到批量集中采购。
协议供货遭遇四大瓶颈
近几年,协议供货成为公务车采购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采购形式。在使用之初,协议供货确实不辱使命,解决了价格高和效率低等难题。但随着国家以及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要求越来越高,协议供货开始使得相关当事人“如鲠在喉”,例如,价格优惠率越来越低;淘汰率低,企业只要参与,大部分都能入围;规模效益越来越不明显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汽车协议供货的发展遭遇瓶颈。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通过对各地公务车采购的调查,发现汽车协议供货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问题:第一,协议供货期限一般为一年,新车型难以进入协议供货;第二,价格更新不及时,后期监管不够。实行汽车协议供货的初衷之一就是解决价格高问题,但随着汽车厂商对政府采购规则的逐步了解,厂商针对价格控制也想出了很多反向“对策”,价格又重新成为政府采购部门面临的难题,主要集中在厂商对价格的更新不及时方面,而后期监管不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第三,应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没实行公开招标,也走协议供货。协议供货应该只是针对零散采购而设立的,批量集中采购也通过原来的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对企业很不公平。如果企业没有入围,就意味着同时失去零散和批量集中采购两大项目,即使企业入围了,但采购人在协议供货中可以自由选择企业和车型,这和指定品牌并无差别,采购人愿意选择哪个品牌都行。如果批量集中采购也走协议供货,协议供货反而让采购人指定品牌变得‘名副其实’;第四,采购人自主权太大。汽车协议供货虽然使用的是公开招标,但仅是一个入围招标,实际采购还是由具体的采购人来操作,采购人的随意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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