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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4-201711-123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17-GZ117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7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授权书;

4.投标车型须有合法手续:投标车型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医疗特种车公告的产品,提供医疗车公告目录;

     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需按“投标供应商资格”中1-5条规定内容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对,且只接受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及原件核对的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日 至 2017年12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四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1221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联系电话:020-81033189-85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87610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鲁慧民联系电话:020-81033189
传真:020-81035818邮编:510170
(三)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康卫路25号
联系人:黄榕明联系电话:020-87875403
传真:020-87875403邮编:5109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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