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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车辆及警示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0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车辆及警示灯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车辆及警示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车辆及警示灯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11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 货 期7日历天

6.质保期:3年或十万公里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行业要求)

8.预算价:135万元

9.采购范围:(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五座皮卡车12辆、车用警示灯6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6(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 17: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荥阳市京城大街81号三楼西。

3.采购文件:300 /份。(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

5.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3)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5)供应商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7)开户许可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叁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荥阳市京城路5号龙吟堂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1219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荥阳市京城路5号龙吟堂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52602

 址:河南省荥阳市京城路与站南路向西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荥阳市京城大街81号三楼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4833333  15517518171

 箱:rjhnxy@126.com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参与供应商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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