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务用车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采购公务用车项目(二次) | |
采购预算(万元):24万元 | 采购方式: 询价 |
采购编号:HNZT-2017-11-06 | 批复编号:2017年77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正式发货通知之日起10天完成供货。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筹建办公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郭先生1380392978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女士 13643929081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财政局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排量1.6L以下,单价12万以内公务用车两辆。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 |
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介绍: 鹤壁市永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鹤壁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鹤壁中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市永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东段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叁万柒仟元整(小写)237000.00元 | |
评审时间:2017年11月30日15:30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评标室 | |
询价小组成员:赫连艺霖、张保成、李爱民 | |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