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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好多没真正“救急” 该如何用?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08:06:04 来源:长江日报

  非急救性“急救”服务占2/3

  有人普通感冒也叫救护车
 
  节前,一男子谎称要送父亲看病,一路把救护车指引到了江岸区民政局,给父亲办离婚。当天晚些时候,该男子再次以送瘫痪病人为由,骗救护车到民政局接其父回家。8月中旬,一对老夫妇拨打急救电话,要求派一辆救护车帮他们搬家。在遭到拒绝后,爹爹提出要救护车送他们到附近医院,然后再把他们送回新家。
 
  急救医生丁一鹛坦言,用车理由比较“奇葩”的情况,平均每个月都会遇到2-3例。除了和医疗完全搭不上边的生活服务,还有大量“不太急”的急救任务,最常见的情况包括出院、转院和复查,此外一些市民感冒、痛经、皮肤过敏也会呼叫120。心梗、脑梗、骨折、外伤等急救服务大约只占总量的1/3左右。
 
  丁一鹛介绍,转院一种情况是病情危重需要从基层医院上转,另一种是从大医院转到基层医院休养。后面一种情况当中,“救护车”很多时候仅发挥了运输功能,急救设备和医护人员根本派不上用场。
 
  余静荣坦言,120是针对各种突发状况提供应急医疗服务,本该“好钢使在刀刃上”。“在救护车跑空的那一刻,很可能一个真正需要急救的病人,就错过了救治的机会,受害的可能是你、我、他”。
 
  不急的“急救”挤占资源

  “非急救行业”呼之欲出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介绍,恶意拨打120是对公共资源的恶意侵占和浪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将面临被警告、罚款、拘留,而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不急的“急救”确实了挤占了紧缺资源,对此,国内一些城市在尝试市场化,8月底,上海市卫计委表示将推行“分类救护”。需要特殊车辆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此类服务应通过市场化行为来满足,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非急救服务领域。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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