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车”想召回?先满足这四个条件
作者: 发布于:2015-04-23 09:39:51 来源:潇湘晨报
2013年以来,湖南多地“黄河牌”19座国标校车陆续出现故障,目前已涉及娄底市双峰县境内22辆,益阳市赫山区境内28辆(详见本报20日A07版、21日A02版)。鉴定报告显示,双峰县22辆校车均存在不合格情况,车主们质疑车辆有设计、质量缺陷,要求退货或者实施召回。
但厂家不予认可,称校车符合国家标准,且随车带有合格证。
厂家未主动召回,要想启动责令召回程序,则要证明校车质量缺陷、企业对缺陷无异议、产品未经大修或改装、假问题校车并非假冒这4项硬指标。
2013年以来,娄底市双峰县和益阳市赫山区的“黄河牌”国标校车,多次出现方向丢失、刹车失灵、零部件掉落等故障。双峰县的校车车主们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召回该批次校车,未获厂家回应。
车主们发现,作为特种车辆,国标校车的生产有其单独的标准,但它的责令召回程序与普通乘用车一致。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责令召回有四个基本前提:产品确实存在缺陷,且企业对缺陷无异议;产品未经大的修理和改装;产品确属该企业生产,而非假冒;缺陷产品的生产企业拒不召回。如果这四个前提都满足,湖南省质监局可以报请国家质检总局,启动责令召回程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了鉴定报告可以认定车辆存在缺陷,15天已过,企业没有提出异议,视同为认可鉴定结论;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双峰该批次校车经过大的修理和改装;企业也没有实施主动召回。
但问题是,双峰境内的“黄河牌”校车采购自岳阳、随州等地,这批校车是否确属企业生产而非假冒还需要车主进一步证明。
校车车主刘小年说,校车是从湖北随州经销商处购买的,历次维修的零件都被厂家带走了,车主如何证明没有经过大的维修和改装?厂家给刘小年换车时开具了一个证明,可以证实这台车是厂家生产,但其他车主没有这张证明,且双峰绝大部分车主并非直接从厂家购买。刘小年根据自己多年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经验判断:“取证会很困难,没有这些证据,即使去打官司,法院很难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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