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批量集采是大势所趋?
作者:修霄云 葛胜征 王敏杰 发布于:2013-09-18 14:30: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公务车批量集采专题报道
编者按 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IT类产品批量集中采购较为成熟,节支效益也非常明显。而对于公务车的采购,从中央到地方,大都还是采用协议供货的形式。中央只有部分部委实行公务车批量采购,如海关总署;地方上目前只有湖南省率先尝试公务车批量集中采购,并且与协议供货并行实施。
此次印发的《办法》,究竟解决了哪些问题?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推行?《汽车周刊》本期特推出"公务车批量集采专题报道",通过采访政府采购各方人士,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和梳理,希望引发业界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探讨。
现阶段以协议供货为主要方式的公务用车采购,今后可能会逐步转向批量集中采购,针对各部门的零散需求,统一汇总为集中需求,然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定期进行集中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将率先在中央预算单位试行。8月2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办法》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初衷是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目前,批量集中采购已经在台式机、打印机等品目中实行。
集采目录内品目将实施批量集采
《办法》中并没有如对IT、通用办公设备等品目那样明确提出对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那么,中央预算单位公务用车有望率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说法从何而来?
《办法》第二条指出:列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当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国务院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乘用车和客车赫然在列。其中,乘用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而客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从《办法》中可看出,今后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是一种趋势。"国税总局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说,"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做好很多衔接和准备工作。"汽车厂商也普遍表示,《办法》只是给出了一个笼统的规定,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程序,还需要一些更具体的规定。
垂直系统实行批量集采有难度
作为采购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认为,在中央预算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有可行性,"各中央单位每个月按照单位业务需求和用车编制,把需要的公务用车数量报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对配车的需求一般没那么急迫,可以将多个单位的公务用车需求汇总后再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相关人员则认为:"针对采购人的一些个性化的需求与服务没有了,可以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但也不能单纯以价格定输赢,综合指标的制定需要下功夫。另外,现在北京实行国Ⅴ标准,遗憾的是,很多自主品牌不达标。"
但也有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表示公务用车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有一定难度。国税总局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认为,国税系统是我国比较大的垂直系统之一,一直深入到基层的县级,因此是对公务车需求庞大和复杂的部门。尤其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国税系统部门,因各地的经济水平、法律法规、自然环境等因素不同,对公务车也有着不同的需求。"如果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时间太长,把各县、地市、省级、中央的用车需求汇总在一起进行集中采购,这需要较长的时间;第二,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如果实行集中采购,汽车厂商需要把车型供给到当地国税部门,这对企业来说耗时耗力;第三,各县、地市对车辆的需求不同,虽然汇总在一起了,但还是要分成很多小类别,不能一刀切,这就造成形式上集中采购,但需求上还是分散的。"
垂直系统是我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如海关、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都实行垂直管理。但并非所有垂直系统实行批量集采都有难度,国税系统就是特例。有些垂直系统,像海关所属部门相对集中,实行批量集采可行。目前,垂直系统的公务用车采购主要有协议供货和集中采购两种形式。
批量集采与协议供货互为补充
目前,各地都在广泛使用的协议供货采购形式主要是针对零散采购,形成规模效益、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是实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目的,通过一次公开招标让所有主流厂商都参与其中,以给出最优的价格和服务。
"协议供货是一种不错的采购形式,对我们厂商来说,一年投一次标,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但即便这样,要参加全国各地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如果频繁需要我们去投标,那耗费的精力实在是太大了。"东风雪铁龙大客户部相关人员说。
大多数汽车厂商表示,批量集中采购对他们来说还是有诱惑力的,因为这种采购形式与协议供货不同,中标后就意味着具体的销量,而且数量通常比较大。但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如何操作还是未知数,比如招标文件如何设定,多长时间招一次标等。
"到底哪种形式更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发展,现在还不能断定,但目前广泛实行的汽车协议供货,给了自主品牌以展示自我的机会,入围后我们逐步让采购人认识到了自主品牌的品质。现在,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高。"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如此说道。
业内专家认为,每种采购方式和形式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当然,发展到一定阶段,也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不断优化。协议供货也是如此,例如厂商价格更新不及时、淘汰率低等问题时有出现。批量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不应是非你即我的关系,而应是互为补充的关系。而且,《办法》中也并没有废除协议供货这种形式,而是要求"对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中央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但各部门协议供货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一年度购买总数的10%。"
政府声音
协议供货仍有存在必要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务车采购来说,中央预算单位主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形式。另外,也有一些部委单独实行协议供货或自行批量采购。
《办法》规定,列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品目应当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在《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包含了乘用车(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客车(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也就是说,公务用车也将逐步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海关总署 多年一直批量采购
《办法》规定,各主管预算单位应于当月10日前向财政部报送本部门的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计划,并明确当期采购工作的部门联系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采购方式,于2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活动。
事实上,多年来一些中央部委一直对公务车实行批量采购,如海关总署。据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多年来海关系统一直对公务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一般每年一次,采购数量自数百辆至上千辆不等。上半年,海关总署已经完成了公务车批量采购,包括轿车、越野车、MPV、轻客、中客、大客车等市场主流车型。
海关总署管理全国46个直属单位、600个隶属海关单位和办事处以及近4000个通关监管点。目前,海关系统的公务用车需求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巡逻用车。通常,各直属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根据车辆编制要求提出车型需求,并上报到海关总署,通过汇总评审后,由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统一采购。
最高法院 协议供货仍有必要
当前,大部分中央预算单位所需的公务车是通过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形式进行采购的。由于价格优惠大、服务到位、车型较全面,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得到了广泛好评。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目前他们就是通过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平台采购所需的公务车,总体上感觉方便快捷,价格也很优惠。
不过也有中央部委反映,国采中心公务车协议供货有一定期限,而且最近一期协议供货已经到期,但新一期迟迟未招标,一些刚上市的车型没有被纳入协议供货范围,从某种程度上说,选择空间不如批量采购大。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入围车型已经足够多,涵盖了市场的主流车型,而且国采中心也会补招一些新车型,所以协议供货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对此,《办法》也给协议供货留出了空间,规定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中央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但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一年度购买总数的10%。
地方动态
湖南率先试水公务车批量集采
在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方面,湖南省走在了前面。8月16日,湖南省发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公务用车采购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该《通知》指出,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省产乘用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产业行业的扶持和导向作用。"
每季度第一个月申报第二个月实施
《通知》对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原则、采购时间以及采购程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采购范围方面,包括省本级部门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在原则方面,应当遵循经济实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购买国货的原则,严格执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实施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优先购买本省产品。在采购时间上,原则上每季度集中采购1批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申报阶段,第二个月为批量集中采购实施阶段。
在采购程序上,首先,省本级部门预算单位需要购置公务用车的,应首先在部门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中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不得采购公务用车;年中追加采购的,应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其次,在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的前提下,省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向省财政厅申报采购计划,未申报公务用车采购计划的不得购置。再次,省财政厅依照相关规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过完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预算核准、编制数核定、资金来源和车辆配备标准审核、采购计划汇总归集等工作。然后,省财政厅根据省本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采购计划的汇总情况,向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同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最后,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当季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处尝试阶段 与协议供货并行实施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湖南省于2012年底完成了2013-2014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这一项目结果的有效期限为2013年初至2014年底,目前刚刚实行9个多月。那么,实行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之后,协议供货的结果是否还有效?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黄卫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尽管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协议供货不会完全取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得实行协议供货的采购形式。"
黄卫介绍,对于一些通用性较强、采购量较大的车型,如小轿车,比较容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可以实行这一采购方式;而对于那些采购量小、技术复杂的车型,则暂时继续实行协议供货。
《通知》还提出,涉及国家安全机密、执行警卫执勤任务的特种用途车辆,不宜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可采用协议供货形式或其他方式采购。
黄卫说,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是为了"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各单位把预算编细。湖南省目前实行的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尚处于尝试阶段,和协议供货的关系是"两条腿共同走路"、"同步执行",如果批量集中采购实行得好,会逐步过渡到这种形式上来。
企业声音
批量集采配套措施须及时跟进
汽车厂商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当事人之一,在《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采访中,他们对公务车批量集中采购非常关注。"作为参与者,我们非常关注国家出台的各种相关政策法规,这是我们参与政府采购的基础。"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说。
同时,汽车厂商也非常关心《办法》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批量集中采购如何实行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常胜将军"打击厂商积极性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我们有一点担心。"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认为,"根据以往经验,在综合实力的评比中,目前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还有一定差距,而且就算选择合资品牌,采购人经常选择的品牌也是比较固定的,是否会出现总是由一家或者几家厂商中标的情况?"
上汽乘用车集团销售部相关人员说:"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后,汽车厂商之间的竞争将加剧,这对企业来说,风险比以前更大了。如果一次失利,就意味着这段时间内这个部门的所有公务用车采购都与你无关,这对企业来说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她还认为,"竞争加剧后,企业给出的价格可能更优惠,但这对政府用户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如果总是由几家厂商中标,会极大影响其他汽车厂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政府采购希望所有的厂商都能参与,以促进充分竞争,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但如果公务车市场总是由几家汽车厂商参与或中标,这显然与政府采购的初衷相背离。
明确对自主品牌的支持条款
公务用车采购提倡扶持自主品牌已非常明确,那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后,政府采购部门如何在招标中体现这一政策功能呢?这是此次采访中所有自主品牌车企都提出的疑问。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首先必须弄清楚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纯为了形成规模,还是同时也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功能?如果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的详细规定时,能明确规定对自主品牌的支持款项,那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对自主品牌是有利的,否则最后极有可能对自主品牌造成伤害。
广汽乘用车总经理吴松曾说过,"汽车的评比与其他项目不同,品牌溢价力在其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同样的一套设备,分别贴上自主品牌和合资品牌的标,价格差距就会骤然拉开,受欢迎程度也会不同。"
"在车型评比中,这种品牌溢价力已经成为人们的思维习惯,很难改变。"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认为,"因此,招标文件的制作就显得极为重要。自主品牌的价格相对来说是有优势的,但在品牌溢价力面前可能不堪一击,甚至会成为采购人不选择自主品牌的原因之一。我们现在拼的是品质和服务,如果一味比拼价格,自主品牌没有合理利润,这对自身的良性发展也是一种伤害,也不是政府采购的目的。"
批量集采周期以一个季度为好
被问到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想法时,很多汽车厂商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以后要频繁地参加投标了?
"准备投标文件是件比较头痛的事,希望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期限不要太短,最好以一个季度为限。"上汽乘用车集团销售部相关人员说,"对我们大客户部门来说,每年要固定参加中央以及全国各省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基本一年一次,还会参加一些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所以工作量是比较大的。"
上汽乘用车集团销售部相关人员还说:"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后,意味着本来参加某地一年一次的协议供货招标就可以了,现在变成了要多次频繁投标,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成本。另外,现在中央以及全国各地的招标文件都不相同,每次的需求也不相同,企业实力、各种报表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复制就可以了,但每次投标对技术参数的响应、如何报价等都是很讲究的,非常耗时耗力。"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上汽商用车大客户部负责人说自己正在"闭关",在准备某部委的一个批量采购项目,几乎不接电话,全身心投入到这个投标文件的制作当中,已经近一个星期了。由此可见,准备投标文件确实不是件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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