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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车标准下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如何制定?

作者:修霄云 王敏杰 葛胜征 发布于:2013-09-11 10:27: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新公车标准下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如何制定"专题

    原标题:设定共性参数 体现公平创新

    编者按 汽车厂商一拿到招标文件,首先会翻到技术参数要求部分,因为从这里就能看出该项目是否有倾向性。技术参数是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设定的,制定技术参数的模版以约束采购人的自主性是很多汽车厂商的心声。如何制定?另外,商务标准也不是简单的资料提供,如何通过商务标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期汽车周刊记者采访了评标专家、汽车企业、采购部门等多方人士,就新公务车配备标准下,如何科学、公平、公正地制定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进行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业内人士认为有些技术参数的设置没有必要,如对真皮座椅的要求,可作为附加元素

业内人士认为有些技术参数的设置没有必要,如对真皮座椅的要求,可作为附加元素

    最近四川省的一个车辆招标项目让某自主品牌大客户销售经理李先生着实郁闷,"招标文件在技术标准中明确提出需要'双离合变速器',这几乎让所有自主品牌车企失去了投标资格。这个项目共采购100多辆业务用车,本来我们积极性很高,看到这个技术要求后,就知道没戏了。"李先生说,"我看不出'双离合变速器'这个标准在该项目中有什么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是一个项目评标的核心部分,标准如何制定,标准制定是否公平合理,评标结果截然不同。"汽车评标专家、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教授李革如是说。

    虽然政府采购领导用车零增长,但业务用车在不断增长。在新的公务车配备标准下,该如何制定业务用车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如何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合理?

    设定共性参数 重要项星号标记

    李革认为,制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模版是有必要的,但项目不同,用户和使用环境也不同,所以技术标准的制定不能太细化,也不能一刀切。技术标准模版中以公务用车必需的技术参数为主,把一些重要的、共性的参数写进去。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各地都在实行汽车协议供货联动,那么他们是如何制定技术标准的呢?浙江省的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据该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车辆采购的朱文英介绍,浙江协议供货采用的是公开招标,因为协议供货的招标范围很广,包括轿车、SUV、商务车、轻型客车等,所以制定技术标准时要综合考量,纳入招标文件的参数都是具有共性的,但对主要技术参数会设定得相对高一些。

    记者查阅了中央及多个省份的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涉及技术标准的参数有30多项,基本包含了车辆的所有主流参数,但每项参数的具体分值要依据其重要性来设定。

    作为公务车市场的主流企业,北京现代集团销售部部长赵宇辉认为,协议供货中设置的技术参数已经很全面了,"不过是否可以设定几个公务用车的关键词,如安全性、舒适性都包括哪些技术参数,并把重要的参数以星号加以标记。"

    技术参数不应存在隐性屏蔽

    在具体项目中,通过技术参数的设定来屏蔽掉自己不喜欢的车型,这是一些采购人常用的方法。长安轿车相关人员说,有时会在一些招标文件中看到针对性很强的技术参数,这是很不公平的。

    "其实很多技术参数的设置都是没有必要的,有时并不是为了满足公务用车的需要。"李革在谈到招标中采购人对技术参数提出无理要求时表现得很无奈。

    "例如,有些项目要求车辆必须配真皮座椅,这个参数其实只是一个附加元素,有时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没有也不影响评比结果。"赵宇辉也提出具体项目中技术参数设置方面的诸多不规范,"个人认为,采购人的一些要求可以考虑,但那些明显排斥其他车型的技术参数不应写在其中。"

    "针对具体项目,不需设定太多技术参数要求,首先要把主要技术参数写入其中;其次是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带有屏蔽性,有的参数标准可能只有几个厂家能达到,这就是带有倾向性的表现。"李革认为,"对技术参数的设定应该就低不就高,能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即可,不需要过高。"

    商务标准应体现政策功能

    据汽车厂商和政府采购部门反映,目前他们基本能够接受汽车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准,只不过像领导签字、财务报表、授权书等资料的提供需要协调公司很多部门才能完成。但作为经常参与政府采购的汽车企业,已经熟悉和了解了政府采购的规则,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也比较通畅。

    "商务标准其实也应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李革认为,"可以在商务标准中加入企业的获奖情况和专利情况,并占有较多分值,这是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在评标中,经常看到汽车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各种产值都很高,但在专利方面只获得了几个外观和汽车油漆适用性专利,这样的评分设置如何帮助我国成为汽车强国?"
    技术标准:各成体系 难于兼容

    在招投标项目中,商务、技术、价格是决定产品分数高低的3个重要因素。而在总分为100分的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的分数常常占到一半。所以,对于供应商来说,技术文件的制作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应该包括哪些条款?技术文件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四家采购中心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以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各地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现状。

    技术设置内容差异性大

    与商务部分较为统一的情况不同,在各地的招标文件中,对于供应商应该提供哪些技术方面的文件,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地的规定有许多不同之处。

    比较四家采购中心的招标文件,记者发现,对于技术部分的规定,只有极少数的条款相同,大部分的条款都是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设定的。如,"2010-2012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表,北京地区之外的投标人应推荐北京地区的1~2家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表";"2010年度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项目",规定"所投标的车型应提供生产厂商的最新官方确认样本";"山西省2011-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每项要求都体现了各地的个性化需求,与其他地方相比是绝无仅有的。

    另外,各地技术文件中条款放置的顺序不同,即便是相同的要求,其语言表述方式也不尽相同。综观各地的技术文件后发现,技术部分呈现出互不相同、各自为政的状态,离标准统一的要求相差甚远。

    分为主观部分和客观部分

    虽然技术需求呈现出个性化的特点,但从4个招标文件来看,其技术需求都由主观部分和客观部分组成。

    客观部分包括技术参数、主要配置等既定特性及由权威机构颁发的环境保护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方面的认证。这部分的条款是客观的,不以供应商的意志为转移。主观部分则是供应商对投标产品的性能及服务方案的描述,这部分尤其需要供应商花心思,因为在客观部分不相上下的情况下,投标人是否用心就成为影响投标结果的主要因素。

    以"山西省2011-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为例,该项目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图文资料等客观资料,以及"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内容。

    服务方案入技术文件

    虽然技术文件以阐释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为主要任务,但记者看到,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优惠方案等与技术似乎并不直接相关的条款也出现在技术文件中。

    "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要求列出"其他优惠服务和需要说明的问题","2010-2012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在技术文件中列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山西省2011-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也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但是,"2010年度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项目中,却没有与服务相关的规定。可见,作为一个与技术无关的项目,服务方案也被列入技术部分,这体现出技术文件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企业声音

    商务标准应固定 技术标准需论证

    招标文件主要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因此供应商在投标汽车项目时,将这两部分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基本上就能顺利参与投标了。

    但是在实际采购中,供应商还是会因为种种原因在这两个方面出现问题,有的甚至成为无效投标。主要原因是供应商在商务部分准备的文件不全,还有就是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相关供应商表示,汽车企业基本都是规模大、知名度高的企业,在商务标准方面,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能满足,所以商务标准应该容易固定下来。对于技术标准,招标前最好能组织专家和供应商共同论证,这样能有的放矢,避免某些采购单位借技术标准暗箱操作,也能激发更多供应商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商务标准亟需统一模版

    在目前的汽车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相关授权书、企业资质文件、财务状况和一段时间内的销售业绩。应该说这些商务要求很简单,只要准备一份,即可在多个公务车采购项目中使用。

    但在实际采购中却不是这样的,对于每个项目,供应商都要花时间准备资料。主要原因是缺少采购文件的统一模板,各地公务车采购项目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再加上汽车企业往往严格限制授权书及资质文件等的使用,不允许随便带出或长期持有。这都导致供应商投标过程中商务标准达不到要求甚至成为无效投标。相关汽车供应商认为,汽车企业基本都是各地最知名、规模最大的企业,在企业资质文件、财务状况、销售业绩、服务能力等方面,不可能不符合商务标准。相关部门应该把商务标准固定下来,甚至可以设立专门的部门,定期审核汽车企业的商务标准,通过审核的企业就发放证明,企业凭这个证明就可以参加汽车采购项目。

    "这样,政府和供应商都能提高效率,还能避免项目废标或供应商被判无效投标现象的发生。"相关供应商如是说。

    技术标准应提前充分论证

    技术标准是每个汽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供应商最为关注的内容,可以说供应商能否参与投标,主要看是否符合技术标准。但在一些不规范的项目中,个别单位也会借技术标准规避不中意的供应商,甚至暗定品牌。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汽车采购项目中通过技术标准暗定品牌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规定汽车的某些部件的外部尺寸,要求配备固定技术要求的汽车零部件。

    比如某汽车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其技术标准不仅规定了投标的车型须使用V6发动机,还强调要使用CVVT技术的DOHC(双顶置式凸轮轴),还规定排气量必须是2.7L。不仅如此,该文件还对发动机的最大功率、排放标准、驱动类型、变速器、制动系统、轮胎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甚至包括巡航、安全气囊数量等详细配置。

    "其实仅通过前面的技术要求就能看出是什么品牌的车型了,再参考后面的详细配置要求,就能进一步确定型号了。"相关供应商说,"这基本就确定了中标供应商。"

    而一些汽车采购项目明确规定车型的长宽高以及轴距等详细内容,因为虽然主要技术类似,但具体到车型尺寸,各品牌的车型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通过这种要求也能规避不想采购的车型。

    当然,这是一些极为特殊的项目。目前,大部分汽车项目没有这么明显的技术壁垒。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项目的技术标准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因此,有供应商建议,汽车项目特别是一些对技术标准要求较高的项目,在招标前应组织由采购人、供应商、专家共同参加的标前论证会,让大家把自己的需求都提出来,在各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这样才能使项目顺利进行下去。
    商务标准:趋同之中见差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的这些条款决定了各地政府采购部门在进行项目招标过程中,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一系列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这些规定。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就是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那么,商务部分应包含哪几项内容?各地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于商务部分是否有统一要求?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针对这些疑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选取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四家采购中心的汽车协议供货项目,并对其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加以对比分析。

    商务要求整体趋同

    通过对比四份汽车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文件,记者发现,各地都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制作商务部分的文件,各地对商务部分的要求没有太大差异。

    例如,四份文件都规定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必须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资格声明等方面的文件。如果供应商能将这六项文件提供齐全,基本就能满足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了。

    由此可见,对于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文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各地已经基本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或操作习惯。

    必备条款和加分条款不同

    当然,各地制作的商务文件也并非完全雷同。在"2010-2012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中,对供应商提出了两个要求:"投标人的政府采购业绩(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ISO14000系列或同等效力认证)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而这两项要求在其他三地的招标文件中没有出现。

    记者注意到,"2010-2012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对商务部分共提出了13项要求,除了这两项外,其余11项前面都加了星号。而在招标文件的"评标细则和评分办法"里,记者看到,如果提供"汽车生产企业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上述体系具有同等效力的认证)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获得1~2分的加分。

    除了北京加星号标注加分外,"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也通过加星号来确定商务文件中的必备条款和加分条款。

    可见,在必备条款的基础上,各地还会设置一些加分条款,这些加分项即是该地商务文件要求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地方。

    根据地方特点设定特殊要求

    除了加分项的设置有区别外,《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还注意到,根据各地对汽车排放标准的不同要求,商务文件中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要求报价产品要求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

    "2010-2012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规定,投标货物需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被列入北京市环保局现行有效的《排放合格车型目录》。

    "2010年度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项目"要求产品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山西省2011-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要求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自主产品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这些规定有的详细,如北京市具体明确了环保文件的名称;有的粗略,如山西省仅简单地提出投标产品需要提供环保认证证明。这说明,不同地区对车辆的环保标准要求不同,招标文件中对于商务部分的要求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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