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汽车政策12年发展与盘点"专题
原标题:政策密集出台 力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编者按 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新一代汽车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要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的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也要同步完善。到2015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初始阶段,必须依靠国家政策的扶持。从2001年开始,国家便强调培育新能源汽车,历经12年,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已经有20多项。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扶持从战略地位的确定到税收减免,再到财政资金的投入,对公共部门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行财政补贴,出台各种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并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倡政府优先购买新能源车等。政府采购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示范领域,本期《汽车周刊》特推出"新能源汽车政策12年发展与盘点"专题,以使政府采购各方人士能够系统地了解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
自2001年开始,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来培育,并确立了其在汽车产业中的重要地位。
"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
主管部门:科技部
时间:2001年
主要内容:2001年为"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时混合动力刚刚成为热门技术,纯电动车的研发也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的研发被打包列入"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该项目建立了国内新能源"三横三纵"的开发布局:"三纵"即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三横"即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国家投资8.8亿元,加上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共约24亿元。还确定了6个城市为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十五"过后,几乎没有电动车项目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24亿元的投入被业界认为是"撒胡椒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发文部门:国家发改委
时间:2007年12月18日
主要内容:在该文件中,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和制造被一并列入鼓励产业目录。
发文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时间:2009年3月20日
主要内容: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的优化设计技术。提出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由中央财政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发展共同行动纲要》
参与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上汽、东风、广汽、江淮等行业前十位整车企业老总召开会议,讨论新能源汽车的联合行动。
时间:2009年7月11日
主要内容:将电动汽车作为战略方向,切实加强电动汽车的研究与应用,避免在新一轮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并争取在某些领域取得先机。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发文部门:国务院
时间:2010年10月10日
主要内容: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文部门:全国人大
时间:2011年3月
主要内容:把新能源汽车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提出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以及示范工程,推进产业化应用。
《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发文部门:科技部
时间:2011年7月14日
主要内容:全面实施"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实施新能源汽车科技产业化工程,坚持"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加快整车系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示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产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系统。
发文部门:国务院
时间:2012年4月18日
主要内容: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累计产销量争取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能力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国家从资金投入、税收政策、购买补贴等方面对新能源汽车的研究、生产、推广予以扶持。
对生产销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6年3月20日
主要内容:电动汽车不在本税目征收范围。
发文部门:全国人大
时间:2011年2月25日
主要内容: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投入资金支持技术研发、技术改革
发文部门:国务院
时间:2009年1月14日
主要内容:安排10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水平。
研发补贴再加码
主管部门:国务院
时间:2009年5月6日
主要内容: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安排200亿元资金支持技术改革,包括"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关键技术开发,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总成"。
对购买新能源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补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部门:财政部、科技部
时间:2009年1月23日
主要内容: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购车给予一定的补贴。在补贴标准设计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5个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发文部门: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时间:2010年6月1日
主要内容: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和北京6个试点城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制定技术指标、准入门槛、行业规范等,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发文部门:国家发改委
时间:2007年11月1日
主要内容:首次定义了新能源汽车的概念,即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以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
对企业上马新能源汽车项目设定了15道准入门槛。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应当获得发改委的许可。
发文部门:工信部
时间:2009年6月17日
主要内容: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后,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必须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发文部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
时间:2010年11月22日,2012年5月11日
主要内容:前者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荐性汽车行业标准。根据目前及将来一段时间内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品种类型,该标准适用于镍金属氢动力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后者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五座以下的纯电动汽车,提出了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续驶里程大于80公里的基本要求,同时规定了电动汽车安全、质量分配、加速性能、爬坡性能、低温性能等方面的技术指标。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先行推广新能源汽车。
发文部门:财政部、科技部
时间:2009年1月23日
主要内容:确定了13个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
"十城千辆"项目
主管部门:科技部、财政部
时间:2009年2月
主要内容:决定在3年内,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明确了中央财政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对象和标准。
发文部门: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时间:2010年5月31日
主要内容:在原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等7个试点城市。第三批又增加沈阳、呼和浩特、成都、南通和襄樊5个试点城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时间:2011年11月10日
主要内容:着重创造消费环境,加快提升产品品质,按照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实现年度车辆推广目标,并全方位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公务用车提倡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时间:2011年1月6日
主要内容: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
《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
发文部门:工信部
时间:2012年2月
主要内容:将新能源轿车单独列出,包括江淮同悦纯电动车、奇瑞瑞麟M1EV 纯电动车等5款轿车。
发文部门:国务院
时间:2013年8月11日
主要内容:提出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地方政策分享
北京: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6万元
《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
时间:2010年3月
主要内容:到2011年,在全市公交、环卫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规模达到3000辆。加大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力度。
《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方案》
时间:2010年11月2日
主要内容:到2012年底,计划推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3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3万辆。北京市将按照电池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如果中央和北京两级政府的补贴相叠加,最高补贴额度有望达到12万元。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时间:2011年11月
主要内容:着力加快电动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重点在整车集成、动力电池的研发和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完善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纯电动汽车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应用力度。
广州:新能源中小客车购置补贴每辆1万元
《广州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08-2020)》
时间:2009年7月
主要内容:至202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要求的配套设施、技术支撑和政策环境体系,初步实现新能源汽车的较大规模应用。争取到2020年,各类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年产量达到80万台。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
时间:2010年4月
主要内容:至2015年,一定规模的新能源汽车开始进入城市公交、公共管理、环境卫生和邮政等系统,新能源轿车开始进入家庭。
《广州市节能与新能源中小客车购置补贴试行办法》
时间:2012年
主要内容:规定市本级财政对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按每辆1万元的标准给予购置补贴。
上海: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多途径鼓励个人购买
《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时间:2009年11月11日
主要内容:提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积极支持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申请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上海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11年
主要内容:提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按2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2万元/辆。结合中央财政按3000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上海在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7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10万元/辆。
《上海市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实施暂行办法》
时间:2012年12月25日
主要内容:在国家规定的补助基础上给予汽车生产企业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助3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补助4万元/辆。对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补助。对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给予300元/辆的补助。
深圳:重视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时间:2009年1月6日
主要内容:将深圳市打造为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这也是国家第一次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深圳要着力打造的支柱产业。
《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年)》
时间:2009年9月
主要内容:2009-2012年,在公交(出租)、公务、家用车等3个重点领域,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2.4万辆,其中公交车4000辆、出租车2500辆、公务车2500辆、私家车1.5万辆。
《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
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主要内容: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4万辆以上,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万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时间:2011年8月4日
主要内容: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双模电动车追加3万元补贴,对纯电动汽车追加6万元补贴,这意味着深圳市民购买双模电动车最高可享8万元补贴,购买纯电动车最高可享12万元补贴。